近日,财政部、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《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了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的目标任务、总体要求等。此次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的目标任务,即2018年底前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》登记,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,全部改制为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。
此次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将获得划拨土地处置、落实税收优惠、工商变更登记、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的政策支持。《实施方案》还明确提出,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公司制改制过程中,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、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,严格履行决策程序,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。着力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,加强企业著作权等无形资产、文化藏品等特殊资产的管理,规范财务、会计管理,保障国有资产安全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